1、房子代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
房子代持协议,在符合肯定条件下,是具备法律效力的。房子代持协议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,其法律效力取决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要件是不是得到满足。
1.当协议双方拥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,且意思表示真实,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不违背公序良俗时,该协议即具备法律效力。
2.行为人(即协议双方)需要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,可以对我们的行为负责。
3.双方的意思表示需要真实,没有欺诈、胁迫等情形。
4.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如不能损害国家、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,不能违反公序良俗等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:“依法成立的合同,受法律保护。依法成立的合同,仅对当事人具备法律约束力,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”
因此,法律快车提醒,只须房子代持协议符合上述条件,即可遭到法律的保护。
2、房子代持协议有效的条件
房子代持协议有效的条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:
1.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:这是合同生效的基本首要条件,确保双方可以对我们的行为负责。
2.意思表示真实:双方需要是在自愿、平等、公平的基础上达成共识的,没有欺诈、胁迫等情形。
3.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:协议内容需要合法合规,不能损害国家、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。
4.不违背公序良俗:协议内容需要符合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的需要。
这类条件一同构成了房子代持协议有效的基石,确保双方可以基于真实、合法的意愿达成共识,并遭到法律的保护。
3、房子代持协议无效的情形
房子代持协议在以下情形下会被认定为无效:
1.房产离别出卖:房子与土地是不可离别的,假如卖方将房地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一样的买方,或者出卖房子时只出售房子所有权而不同时出售土地用权,该交易合同无效。
2.产权未登记过户:房子交易合同的生效以登记过户为标志,假如没有办理登记过户流程,即便房子已实质出货也属无效。
3.产权主体有问题:出卖房子的主体需要是该房子的所有权人。非所有权人出卖别人房子的,其交易行为无效。共有房子出卖时,须征得共有人赞同。
4.侵犯优先购买权:房子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子或已租出房子时,侵犯共有人或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,该交易行为无效。
5.单位违反规定购房:机关、团体、部队、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规定购买城市私有房子的,该交易关系无效。
6.价格欺诈,显失公平:假如出卖人在房子水平问题上有欺诈、隐瞒行为或在成交后发现内在水平问题的,买受人可需要重新议定价格,协商不成的,可向法院起诉。
这类无效情形的存在,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维护房产市场的秩序和稳定。因此,在签订房子代持协议时,双方应充分知道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,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。